Jon Bach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第438回 - 丑媛。
还没有写这篇《丑媛》心中有一句独白 - 是不是Lady Gaga让大家都变勇敢了???
我告诉你,你很难想象她是马来西亚第一名媛?
比重要更大的两个字:“名媛”。
她自称是“名媛”,岂是一个嚣字了得。
但如果不是此一称号,老实说,我可能到现在还不认识 G 小姐。毕竟啊,名媛该是别人对一个人的尊称,如果自己来给自己自己拿一个这么样的定位,感觉根本就是不伦不类。
还以为 G 小姐是哪家暴发户的女儿(或私生女???),结果答案还没有找出来,先看到这样的新闻:“发布会上,G 小姐宣称只要一个月内书销1000本,她就买名牌包包给媒体。。。。。。”
这样的作风根本就是所谓吃饱饭没有事情干的“名媛”形象作风。我其实觉得还不够,如果只要一个月内书销1000本,她就应该送一座豪宅给媒体。。。。。。
名媛我当然知道是什么,我只是想确定一下,她这样算是名媛吗?也对啦,身穿黑衣手持红白书也显示出她半红不黑的状态。
所谓的名媛应该就是连带家族背景一起的,大家都知道她家族是谁才称为名媛嘛!Paris Hilton 就是典型的美国名媛,孙芸芸小姐也是台湾名媛,至于马来西亚我真的没有任何头绪呢。
忽然发现该“名媛”推出的新书是本卖保养品吗?介绍汉堡吗?介绍整形吗?介绍钻戒吗?好像都不是呢。动机不明?
在看过那么多当红‘名人’里的文章之后,我不禁要怀疑。。。
1. 真的到现在还有人觉得那些“分享”是纯粹出乎于某种基层民选公职的热忱吗?
2. 如果明知该“新书”三分之二都是广告,吸引人继续看下去的理由在哪里?
3. 拎着香槟在纪伊国书店随性摇摆是一件被(不管是书店或是路过的民众)容许的事吗?
G 小姐看得出来很热爱打扮,不过我想如果她需要一个建议的话,那就是,与其学会唱歌,不如先学减法吧。
其实你有没有良性发现你自己和名媛这两个字根本差很多呢。你知不知道你已经严重‘侮辱’名媛这个美丽的代名词?
你到底做了什么东西让我这么讨厌你?
常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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