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星期我真的在香港住了一晚五星级的饭店。
上星期我知道我下个星期要去巴厘岛而不是巴黎。心理多少都有一点感触。谢谢。
第一次自己出国去旅行就到香港,其实是去购物。还记得第一次买 DRIES VAN NOTEN 的鞋子,一直穿到现在。
到香港不只是吃东西和买东西吧。
好朋友还带我乘搭巴士从旺角到尖沙咀,而且选择没有空调的巴士,你说,够不够道地?我说是我的朋友故意作弄我,因为我当天又买了五大袋的 H&M 。哈!沾沾自喜。
香港地下铁,一目了然。就和香港人一样做事情井井有条,干净利落。
五月上旬,在上海买了 H&M 到至今还有很多还没有穿,连衣服挂着的牌子都还没有剪。
这一次到香港又买了五袋。
但是,香港给的H&M购物袋是塑胶袋而不是纸袋。多少都有一点失望。
初买名牌的人,上述情况一定发生过,除非你的家境特别好,名牌用家的第二代,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根本不会拿着一个购物袋时附送的名牌纸带当宝物,事实上,像我习惯拿 PRADA 袋的我自己也有分寸,不会鱼翅当粉丝,更可能的情况是,完全没有人当一回事,因为家里一直以来都是用 PRADA 袋装垃圾,无须大惊小怪。
也不见得便宜,卖的都是上上季的 46,48,50号。你觉得我穿的下吗?
我的最爱,日系的 MERCIBEAUCOUP 。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不漂亮,但是有型和可爱。
而 MERCIBEAUCOUP 的名字的启示或者是:如果有人说我不漂亮不有型不可爱,记得要说谢谢。
吃好住好买好什么都要好的我,如果真的有好处的话,就是目中无牌,衣服就是衣服,设计好就是设计好,不会因为它是名牌而额外加分或减分。
在我这个年代,我已经厌倦几千块买一个包一件衣服。。。
反正他的设计好,cutting 好,我就愿意花钱去买。
所谓奢侈,必须穷过才有意义的。
在点菜的仙女。
炸鲜蚝。
烤三文鱼头。
蘑菇意大利面。
牛油带子。
我的最爱 - 冷面。
下午茶在许留山解决。芒果套餐。
还有官燕芒果布丁。
传说中的馄饨面。也是我的最爱。到香港指定要吃的。因为地球没有好吃的馄饨面。
机场也有好吃的烧腊。
其实,今天晚上的香港有三十度高温。为什么我们会选择一辆没有空调的巴士呢?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的。
但是,我知道什么是入乡随俗。知道怎样去看待别人的文化。或许这才是我要出国旅行的目的之一吧。
巴士上层只有我们两个,大家看着香港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香港晚上仍然的繁忙。我其实到香看看香港安静的一面。
如果让我看见香港安静的一面,那应该不是香港而是澳洲的珀斯吧。
如果不是两年前在越南,胡志明市平水相逢认识大家,我想今天的我还会写这一遍《如果香港不快乐?》吗?我想,应该不会。
我仍然过着如白开水的蝼蚁生活。而朋友仍然畅游异国,和我一样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
能够变成好朋友,我想,缘是上天安排,而份大多数是人为的。
因为彼此了解对方,大家都是性情中人。知道和了解是很重要的。或者,大家有生之年也很难遇到这样的朋友。
这一颗干了果实(不懂中文名字叫什么植物类?)我喷了 PRADA 的男香送给好朋友。但愿这一颗果实好像我永远‘ 常 在 你 心 ’一样。
多谢你。
3 則留言:
oh my god!你肯定是购物狂!!也未免太多了吧!哈哈哈 。。。
To 发白日梦^^...
我天生是变态购物狂。
我视购物是我天生的任务。哈哈。
看來你是個有錢的旅行家!
這是揮霍的旅行態度, 好有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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