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 Bach
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第562回 - 望穿秋水。
大概是在我今年五月份下旬,也可以这么说当时我因为受不了公司的人事问题在一家相当有名望的公司上班一段很短的时间。
两个月之后我就离职,这么一来我已经是三个多月的事情。所以在那时间我就回到自己的家过着漫长的假期,过着贵族般的生活。
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我以为这家有名望的公司会将我五月份的薪金传入我户口。意外的是我银行的户口没有收到一分钱,反而收到政府的一张要给税单的信。
到了今天我因为找到工作,所有的税务问题也解决了。(他妈的,小市民赚的钱也不是很多。。。也好欺负。)而那家很有名望的公司也在今天真金白银的归还给我。
我只知道欠钱就要还的道理。是什么问题拖这么久?我其实也知道里面的行政问题超级的差。(下次见到我本人,问我是那家公司,我亲口告诉你。)
到最后还是要归还给我,因为这里的劳工法令让这家所谓很有名望的公司也被受控制。既然无法这么有效率,那么我早日离开这公司确实是对的。
欠钱还钱,天公地意。我只能说你们真的比大便都不如。
常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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