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 Bach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第535回 - 罪名。
最近我被负上一种罪名,这罪名是绝情。这罪名真的不好受,但是我喜欢这样的罪名。
有没有被人数臭?好像,你很绝情,你是荡妇,你是坏人,你出卖我,你是没情没义,你自私,你不懂的爱。。。
绝情?我再绝情都做的出。
荡妇?我荡的起。
坏人?你不见得是好人。
出卖?这个世界上不是我出卖你就是你出卖我。
情义?什么是情和义我真的不懂耶。
自私?我承认我从来不大方。
爱? 我本来就不懂得爱。
这都是我的罪名,但是这些罪名我真的应该负上吗?你知道人生最悲哀是什么吗?是神经病发作。不过,人家怎样想我?这是人家的事情。
我收到对方的死缠烂打的短信,很想,很有那个冲动将电话号码换掉。有必要吗?这告诉全世界我真的负了‘罪名’。所以我对‘无谓’的短信只能马上删除,不作任何的回复,不理会。。。所以我只能这样做。
有蒙上阴影吗?有,原来分手过后会出现这样的‘悲剧’。好像欠大耳窿一大笔钱被讨债。应该是怨鬼。。。我真的很怕。
所以,我只能尽快搬离这里。。。而迷信的人确实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不不不。。。因为从头到尾都是错。
我对上一段的恋情一直都有所保留,因为我尊重对方,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从来都没有批评过那个人。。。可惜的是,原来一直对你很好的人,分手后才看见对方最真实的一面。原来跟一个披上假皮草的是狼不是羊。原来。。。
我不想回到过去,一切都不重要了。。。当拥有已经是失去就要勇敢的放弃。所以,我只向前看,心中突然间很扎实。回到以前那种‘感觉’,我知道这是对的。因为错了一次就不想有第二次了。语长心重。
人总是爱抓烂自己的脸,到最后粉身碎骨才甘心。为什么不学习住手的艺术?成年人反而最幼稚。
不过,这篇日记以后不想再写有关‘陌生人’的东西。因为我要重新出发面对新的人生,积极努力工作和迈向未来。
因为前面的路很长,还有我的家人和我的宠物。日子再难过也要过,对吗?
想起一句话,突然间想补充:物是人非事事休。。。
以上这样的话在我初开始写日记已经不知道重复多少次,懂得赞美我的网友和欣赏我的人也不愧为我的知己。
我曾经向身边的朋友一直埋怨,是因为我在意。现在已经不想理会,什么都不在乎。反而轻松多了,乐观了。。。人也开心很多。
虽然很多人也遇过这样的事情。
美丽的是,明知山有虎,你我还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偏向虎山行”的。
你看有些人连洗碗都特别认真,更何况我要面对美丽的人生,我怎么可以欺场?罪名?是上帝来审批而不是你给我罪名。
根据神经的记载,我是无罪的。
常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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