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 Bach
2010年3月20日 星期六
第324回 - 手表。
据我所知道,我一生中最喜欢带在手上的东西应该只有一样 - 手表。我不排除将来我有机会结婚,我左手的无名指会戴上我心仪的婚戒指。最好是‘ TIFANNY ’。
我喜欢手表,手表和我并肩作战,手表代表一个人的品味,手表是时间,手表是我生命中不可以缺少的东西。。。
现代人经常以可称携带的钟表为手表,但事实上,手表仅指配带在手上的「表」,例如怀表,则为指是放在口袋里的表,与手表有一些区别。手表可以说是怀表的一种改良,但是手表的出现,并没有使怀表消失。
是以,我觉得钟情手表的男生都是很有气质。喜欢手表,喜欢摄影,喜欢音乐,喜欢艺术,喜欢旅行。。。还有多少个男生会有这样的‘嗜好’呢?
奔丧回来,极累。是心累吧!感慨着。。。
终于处理好全部的事情,回到寂寞的公寓。想起一些往事,心里有点复杂,电台播放林忆莲《不爱的理由》,天空中下着不停的雨。。。
这手表是在爷爷去世以后,清理杂物的时候找到,我跟父亲说:这手表就当作我纪念爷爷的遗物吧。
是以,有些东西还是值得再去怀念。
这枚雷达手表是在1960年代推出,也是在那个年代购买的。至今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也称得上是古董吧。
最令我惊异的是,这枚雷达手表是要自动上链,最最最令我觉得不可思议,这枚手表还能转动。我想,这一切是主定吧。这枚手表一直放在柜子内,终日不见天日,任由时间的过去。
即使过去,自然,如果能够在失去之前已经明白没有永恒的拥有,珍惜每一个相处的时候,也许更幸福,是不是?15-03-2010。
我会怀念这一天,我失去一位亲人。
常在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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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老黄买瓜,自卖自夸。。。气质。。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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