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 Bach
2009年9月6日 星期日
第210回 - 那一晚我们住在布鲁塞尔。
同样的我从来不是失眠的人,相对的我更加不选择陌生床睡觉的人。当然,严重的时差只会让我睡死。真的。
那一晚我们住在布鲁塞尔。
我知道现在是夏天,晚上九点,天空还很亮很光,但是我还是很想睡。
或许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要去处理,我觉得睡觉也要处理的完美。
上帝关我一道门,上帝又会开一扇窗给我。
我忘记了当时有没有被上帝祝福,很多很多事情都已经很模糊。我只有那么一点感触。
无论将来我们有没有未来?我真的不知道?必非要想见,或是不要见面。能见面是缘分,不能见面就随无缘不见。
我终是觉得人是孤单的个体,无论血缘多亲,感情多密,每个人终究是有自己的路要上,无论他人都无法永远跟谁某人,但这并不代表悲哀孤寂,因为我们的生命中永远会遇上不同的人,并不代表一直都只有自己一个人。
所以和自己相处得来很重要,喜欢自己,接受自己也很重要,能独处就能喝任何人共处,因为自己才是哪个真的会和自己过不去的人。
简单来说:随遇而安。
我除了喜欢买东西,谈恋爱,去旅行之外,我基本上还有比较健康的爱好,我喜欢拍照。还有我基本上不是太喜欢把事情拖着。
也不是我那么勤快,只是我喜欢在幸运日记内写写日记,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
他的家是一个极有品味的地方,我问过他:是否介意将你的生活搬进我的幸运日记?他说:这是他的荣幸。
或许我喜欢他的特点就是大方。其实,换是我肯定非常介意。当然我知道他喜欢我,他爱我。而我?亦然。
不需要他来了解我,爱我就可以了。我不贪心。
无知,有时候真的很残忍。
我非常介意我爱的人的衣着打扮,因为,我希望他是一个有品味的人。同样的,他也是一个有品的人。
要培养心爱的人的衣着品味和要求其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重要是他们的偶像是谁?如果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或者 Sophia Copolla 的话,我根本没话好讲。有時候,我甚至不介意陪心愛的人「不漂亮」,如果有必要的話,如果夠愛的話。
从安特惠普回来之后,玩得尽兴之外,从那段不到一小时的飞行内我留下的眼泪。在那段飞行中,我的 I-pod 突然间播放了梁咏琪的《嫌弃》这首歌。戚了眉头,眼泪一直往下流。心中很不舒服。
适逢想念某人,眼眶自顾自的湿起来。。。。。。忽然明白:就算今天这个人我一旦离开他,我离开这个地方,他是穿着白色的衬衫来接待我。
他领我束手无策,只因在那年那月那日,他在适当的时候穿对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让我走进他的生命里。。。。。。像我需要的时候那首个催泪的歌来袭击我。
只要对一次,已经刻骨铭心。
只要错一次,已经毕生难忘。
是Timing的问题,不是白衬衫的问题,更加不是我住在布鲁塞尔的问题。
再见,卡尔托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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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爱情
不一定完美
虽然如此
缺陷美也很美。
每次看你的文都很感触。
有品味的人不一定是有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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